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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科技IPO-蔚来汽车加持 创业板能否借势新能源汽车敲钟?

2023年03月11日 01: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一个三面60万人口的浙北县城,2021年从省会正式“嫁”了年销售额近1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白,而安吉当年的工业总产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一个三面60万人口的浙北县城,2021年从省会正式“嫁”了年销售额近1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白,而安吉当年的工业总产值为274.24亿元。相比较而言,当地政府也非常重视,在该县经济开发区新批了两块地,并由当地政府全权负责所需厂房的投资和建设。而且前三年免租,企业可以在免租期到期时租或买,甚至提前买.而地方国有资本参与认购其股权,可谓是给地要房要钱。对于嫁到省城的“白”来说,当地政府用心良苦,尽可能给予优惠政策。而这就是估值之家将从招股书角度解读的创业板IPO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富特科技”或“发行人”)。

富特科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电源系统的R&D、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器(OBC)、车载DC/DC转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以及充电桩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发行人本次拟在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7,753,643股普通股,公开募集资金92,586.33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R&D中心建设。富特科技创始人李因通过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富特科技19.09%的股份,控制富特科技33.98%的有表决权股份(实际上富特科技的股份非常分散,招股书显示有28名股东,但无一人持股超过20%),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国泰君安(行情601211)为其保荐人,田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机构。

商业篇章:一种与客户深度绑定的商业模式

作为一家为国家电网做充电器起家的企业,富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对比行业主要竞争对手(上市公司),其成立于2003 -2005年,真正开始从事新能源汽车供电系统集成产品生产是在2016年。可以说不早也不晚,但也不早了。富特科技作为后来者,在技术积累和市场积累的双重劣势下,年年亏损是很自然的。那么面对安吉县给的丰厚嫁妆,已经出嫁的富特科技如何拿出一份好的成绩单来报答婆家的恩情呢?实际控制人李给出的答案,很可能还是那个赌字:与新能源车企深度绑定,与其同沉浮,增加股东关联方客户出货。

富特科技第二大股东长江未来产业基金的持股比例为14.2%,仅次于实际控制人李的19.09%,两者之差绝对不到5%。作为蔚来汽车的老板,李斌还是基金管理人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重要股东。所以,福特科技和蔚来的深度绑定肯定是跑不了的。公开数据显示,2018-2021年和2022年前三季度,蔚来汽车持续亏损,四年半净亏损343.67亿元。可见蔚来汽车本身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福特科技与客户蔚来的深度绑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将商业模式与大股东客户深度绑定的好处是,可以先拿到大客户的订单。但缺点可能更多:比如容易失去独立性和议价能力,成为它的附庸,还可能失去其他重要客户的信任,这将大大限制业务拓展能力.因为和客户绑定很深,所以在业内也被贴上了派系的标签,打上了客户的烙印。福特科技深度绑定了蔚来汽车等几家新能源车企的业务运营模式,既是闭关五穴解渴的不得已之举,也是最坏环境下的最佳选择。富特科技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不仅是因为创业板不会让不盈利的企业敲钟,更是因为李与多家私募基金的对赌协议铺天盖地。另外,如果富特科技短期内无法盈利,恐怕只有富特科技破产重整,甚至李的个人信用也会受损。

短期来看,富特绑定大客户的商业模式在股东客户的订单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从长期来看,富特与客户深度绑定的战略对其独立性和成长性尤为不利,这可能成为富特发展的桎梏,甚至成为李的噩梦,因为这种商业模式的弊端甚至存在失去控制权的危险。因为创始人被踢出上市公司的情况并不少见,更何况如本文前文所述,李直接持有的富特科技股权仅为19.09%。如果不是一致行动人股权和员工持股平台股权存疑,实际上李的实际控制地位已经岌岌可危。

合伙人:蔚来是以什么方式进来的?

富特科技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期进行股份制改革,这意味着发行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未分配利润将从2016年4月1日起清零。但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计算的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且为巨额-17312.91万元。也就是说,股改后的275年内,发行人又亏损了1.73亿元,年均亏损6295.6万元。但报告期初,发行人盈余公积显示余额为32,987.78元,这意味着股改后2.75年内,发行人某年累计利润为32,987.78/10%=329,877.8元。我们对发行人的累计亏损逐年度进行了综合测试,得出的结论是:取得累计利润的年度只能是股改后的2016年。也就是说,2016年发行人当年盈利32.99万元,那么我们也可以得出,发行人2017年和2018年亏损总额为17342.6万元,年均亏损约8671.3万元。由此可以还原出富特科技从股改到报表开头的盈利情况。2016年最后9个月,微赚32.99万元,之后的两年,像坐过山车一样,实现年度巨亏8671.3万元。但是一个正常稳定的企业是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扭亏的。而且,近两年来,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正在经历一个行业的上升期。2017年,中国新能源(行情600617,诊断股)汽车产量71.6万辆,较2016年的45.5万辆增长57.36%,2018年产量129.6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81.6万辆。

2017年和2018年,富特科技发生了什么?我们可能在天眼搜索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还原的故事场景大概是这样的:富特科技利用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股改中清理累积亏损,疑似要通过操纵会计或财务报表快速筑巢。筑巢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凤凰,又是为了谁?蔚来汽车.

天眼畅上的信息显示,长江蔚来产业基金是富特科技2017年C轮融资的唯一投资方。公开资料显示,蔚来为福特科技18.52%的股权支付了约1.25亿元的真金白银,其中1212.24万元计入福特科技股本,其余1.13亿元计入

另一方面,在蔚来C轮独投的那一年,富特科技在业绩上翻脸,甚至比翻书还快。蔚来入股前一年,也就是2016年,富特科技净利润可造假约6328.59万元(以年均亏损计算)。蔚来的长江蔚来产业基金在入股富特科技之前是否经过充分调整,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也不知道蔚来在李斌的老板是否知道福特科技可能利用虚假陈述吸引蔚来基金投资。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李斌并不知情,因为李斌作为中国造车新势力的教父级精神领袖,不会允许自己被骗的污点。这也可能是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只字未提股改后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股权变动的重要原因,因为只有蔚来在上述期间对富特科技进行了股权战略投资。

技术文章:OBC车载高压供电系统的未来困境

富特科技的主要产品是OBC车载高压电源系统。说到这个车载高压供电系统的技术问题,估价所首先要学习科普下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相关知识。简单来说,我们平时使用的两轮电动车,都会配备外置充电器,为电动车的锂电池或铅酸电池充电。同样,新能源汽车也需要充电。如果我们把两轮电动车的外置充电器集成到电动车的车身上,就叫做OBC(车载充电器)车载充电器。

技术术语解释:整流(将交流电转换成直流电的AC/DC)、升压(将整流后的DC电压提升到适合锂电池充电的电压的DC/DC)、分配(将电动汽车的电能分配给整车所有用电单元的PDU)。当然,电动汽车的充电系统比两轮电动汽车充电器更复杂,即电动汽车的充电系统需要实现整流、升压、分配三种功能中的一种或几种。

一举将电动车充电时间分为慢充和快充。慢充是通过车载(OBC)或外置充电器从民用220V或工业用380V交流电中取电给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时间一般需要8-10小时,主要用于家庭场景。快充跳过内置充电器,直接输入大直流,实现电动车的快充功能。目前可以在一小时内充入80%的电量。快速充电是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的主流发展趋势,主要应用于各种商用充电站,包括本地和高速充电站。

考虑到部分新能源车主有带220V家用微波炉、电磁炉露营的需求,部分电动车车载充电模块还支持反向输出220V交流电的功能,即支持向电网馈电。我们将反向供电的车载充电器称为双向车载充电器,反之称为单向充电器。

报告期内,富特科技主要贡献于二合一和三合一车载高压供电系统,即集成了整流、升压、配电三种功能中的两种或三种功能的产品。当然,发行人产品中不具备OBC充电功能的产品比例很小,OBC车载充电功能已经成为发行人主要产品车载高压供电系统中最核心、最基础的功能。

1.OBC车载充电器可能会被取消。

估值之家研究了招股书,查询了富特科技的公开资料,发现富特科技的收入主要来自集成充电器功能的产品,这些产品有两个共同点:慢充和单向充电器。也就是说,发行人销售的大部分产品都配备了发行人最擅长的充电器功能,因为这是发行人起家的技术。毕竟富特科技是做外接充电器起家的。

不过有点尴尬的是,要保留电动车上交流口的慢充功能。早在2019年,业内某供电公司创始人就给李书福、王传福、李斌写了一封公开信,敦促这三家车企的CEO启动取消电动车OBC的计划,并列出了十条充分的理由。虽然不知道这封《公开信》的信这三位老总有没有看到,但正是福特科技的第二大股东蔚来率先在2021年初发布的蔚来ET7车型上取消了交流充电口,也就是去掉了OBC.如果未来电动车真的逐步取消交流充电口(倾向于手机快充方向),也就是取消OBC车载充电器,也意味着富特科技最擅长。

2.OBC车载充电器面临被更换的风险。

然而,富特科技面临的不仅仅是上面提到的取消OBC车载充电器的危机,还有车载充电器被车内其他整流设备替代的可能。虽然到目前为止,关于取消OBC和交流充电口还是有很大的争议。那么在取消OBC的同时有没有可能兼顾交流慢充功能的可能性呢?是的,一家名为Hillcrest的加拿大能源科技公司率先给出了答案。资料显示,该公司早前提交了基于高效逆变器的双向充电架构专利申请。该公司表示,这项新技术可以在没有OBC的情况下实现交流缓慢充电甚至外部放电。因为OBC车载充电器的核心功能是整流,也就是从交流到DC的转换。电动汽车不可或缺的动能回收系统中已经存在另一种具有整流功能的装置,即电动汽车牵引逆变器。这种逆变器的主要功能是在电动车刹车时,通过将动能从交流转换成DC来给电池充电,这和OBC最核心的整流功能一模一样。正是利用这一点,公司推出了高效的SiC牵引逆变器解决方案,可以重复使用车辆驱动模块的牵引逆变器来代替OBC的工作,可以降低电动汽车的成本和系统复杂度,消除OBC模块带来的额外重量。

3.OBC车载充电器热控是一个技术和工业难题。

富特科技主推的OBC车载充电器也有一个先天缺陷,就是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大功率充电的功能。因为短时间内实现大电流充电会面临一个散热的问题,短时间内充电电流越大,车载充电器的功耗就越大,其发热量也就越难控制。而车载充电器本身尺寸有限,散热不好会导致车载充电器寿命短,甚至会破坏车载充电器内电器元件之间的绝缘水平,从而导致电动车锂电池短路自燃的风险。自燃是电动车消费者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电动车厂商不愿意发生的。因为一旦发生电动车自燃事件,电动车厂商势必面临一个非常被动、非常棘手的危机公关问题。

车载高压充电器发热问题的解决方案是水冷系统,这必然增加了电动汽车的成本、重量和维护问题,与电动汽车集成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相矛盾。因为集成化和轻量化分别直接意味着电动车成本的降低和续航里程的增加。

4.固守原有产品或技术能力不足。

目前,富特科技的绝对主力产品仍然是集成OBC的二合一和三合一功能产品。另一方面,福特科技的竞争对手Inbor从OBC产品到电驱动技术进行了一体化开发,部分竞争对手甚至推出了集充电模块和电驱动功能于一体的六合一产品,以满足电动汽车集成化和轻量化的发展要求。从富特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在研项目和专利申请信息来看,富特科技不仅存在不早起的问题,还存在固守原有产品可能被淘汰的问题,最像

5.在报告期内,有集中申请的"授权"发明专利。

估价之家整理了最能代表富特科技核心技术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及对应的申请年份。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外富特科技的专利申请量仅为4件,而报告期内富特科技的专利申请量为21件,占富特科技专利申请量的88%,可见报告期内富特科技专利申请集中的情况非常明显。其中,2021年是申请数量最多、占比最高的一年。当年申请发明专利15件,占比60%。富特科技真的有这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吗?一个实力很弱的供电公司一年能获得15项发明专利,严重不合理!

如果富特有限公司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日属实,且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间为十八个月,自申请日起计算;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审查时间为三年,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发明专利的一般审查周期为1.5-3年,那么申请日期为2021年和2022年的富特科技的发明专利是否都被奇怪地授权了呢?如果有,富特科技是怎么做到的?

此外,招股书中25项授权发明专利的表述与披露的专利证书编号不一致。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161页的专利清单中,将授权专利证书号替换为发明专利申请号。授权专利号前面有专利拼音的第一个字母“ZL”,但专利申请号没有字母“ZL”。发行人声称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但公布的申请号没有“ZL”开头,非常可疑。

估价之家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站,根据富特科技招股书所列发明专利申请号,随机选取三项专利进行检索。果然,不要说查询结果是授权的,连检索结果都没有.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还披露了27项实用新型专利,存在的问题与这25项发明专利基本相同。

上述异常情况表明,富特科技与保荐人国泰君安、保荐律师上海同力律师事务所可能合谋伪造发明专利,而这种合谋直指证券市场虚假记载的虚假陈述。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的R&D项目涉嫌严重注水。

根据招股书披露,富特科技本次募集的R&D项目投资为2.04亿元,具体为拟新增硬件设备431套,购买软件系统33套,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增强公司系统化R&D优势。但估价之家想说的是,富特科技已将R&D中心设在杭州,计划在杭州西湖区两块地租赁5950.00平方米的土地,并计划对租赁楼的部分楼层进行改造。涉及工程造价1547万元,其他工程造价5508.25万元。两项之和是否可以理解为装修费用7025.55万元,折算下来装修费用约为1.19万元/平方米?这算不算家装中的奢侈品?所以福特科技R&D中心的工装有必要这么豪华吗?

此外,设备及软件购置费13,185.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431台硬件设备和33套软件系统,折后费用为28.42万元/套。从富特科技招股书披露的以OBC车载充电技术为核心的战略布局来看,富特科技能否披露软硬件采购的详细清单以及采购的必要性,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而以上种种现象是否说明富特科技提出的R&D中心项目已经被严重水淹?

金融证券

从上表可以看出,富特科技的营业收入从报告期初的2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3.26亿元(保守估计),实现了相对5.63倍的业绩增长。从2020年到发行人报告期末,我们经历了长达两年半的新冠肺炎特大疫情,但富特科技的营收增长似乎与疫情无关。疫情爆发的2020年,营收仍同比增长近半。2020年行业增长情况如何?我们往下看。

1.2020年营收增速行业第一。

2020年富特科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及对比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同业公司相比,2020年新冠肺炎爆发当年,富特科技以47.34%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排名第一,与行业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为64.21%。上表中的同业公司中,与富特科技主营业务最接近的可比公司为唯美思和新锐科技(行情300745,诊断股)。前者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9.83%,后者下降40.70%。如上所述,作为行业后来者,富特科技如何在大家普遍难以企及的2020年异军突起,实现引领收入增长的大逆袭?尤其是和唯美思、新锐科技比起来,更变态。是富特科技的技术领先还是市场开拓能力在发挥作用?

2.2021年全年销量,长城新能源汽车销量存疑。

到2021年,富特科技的营收同比实际增长了2倍以上。富特科技是如何在2021年实现这样的营收增长的?招股书中披露的原因很简单,主要是新能源汽车产量增加,与客户深度绑定的战略作用。2021年,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广汽和第二大客户蔚来均通过关联基金持有富特科技股份。那么,富特科技营收大增正常吗?估值之家带你重点了解一下2021年富特科技的销售是否正常。

2021年,富特科技披露车载高压供电系统营业收入9.09亿元,占当年9.64亿元总营业收入的94.31%。同时,招股书披露二合一动力系统产品销量为139,940台,三合一动力系统产品销量为260,298台,两项合计销量为400,238台。

富特科技还披露了2021年所有新能源汽车客户电动汽车及其电源的销量,如下表所示:

先不说发行人披露的上述动力系统产品总供应量为392,630台,比富特科技披露的400,238台的销量少了76,080台。从上表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富特科技已经为长城新能源汽车供应了超过100%的动力产品。富特科技在给深交所的回复中解释称:“公司供应份额超过100%主要是产品供应周期所致”。富特科技对长城的供货比例超过100%,几乎可以得出一个潜在的结论,富特科技是长城新能源汽车电源的独家供应商。但在招股书和回复中,福特科技从未声明自己是长城2021年的独家供应商,相反是易捷特供的独家供应商,并且非常明确将在2021年逐步取代蔚来汽车的其他供应商,成为其独家供应商。

另一方面,福特科技的同行竞争对手Inbor(行情300681,咨询股)在2021年年报中表示:“2021年,公司拿下长城“好猫”系列、联合汽车等造车新军的定点高压电源总成,订单量较大。”“好猫”系列是富特科技提供的车载电源系统。那么,相比较而言,谁的公开披露的数据可能有问题呢?

根据招股书和账面外的信息,富特科技2021年营收可翻两番以上,仍面临将生产工厂全部从杭州迁至安吉的不利问题。我也不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富特科技软件销售收入约为2.08亿元,平均占报告期总收入的9.78%。2020年占比最低为3.98%,2022年上半年占比最高为16.84%。最高比例是最低比例的4倍多。2019年,富特科技软件销售额为1179.6万元。到2022年上半年,软件销售额达到11166.7万元。在过去的两年半时间里,软件收入增加了1亿元,而发行商的产品几乎没有变化。产生这么大的差异,真的不可思议。

作为电源硬件的制造商,为什么富特科技的软件收入这么高?招股书没有披露富特科技有软件企业登记证。这些软件销售收入从哪里来?本着不冤枉好人,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估价之家随后对富特科技报告期内的软件销售额、无形资产余额、新增软件著作权数量进行了梳理如下:

从上表简单分析可知,富特科技报告期内软件收入2.08亿,年均无形资产268.54万元,报告期内新增6项软件著作权(且评估机构查阅招股书后发现这27项软书的二合一、三合一产品并非全部与发行人相关)。年均268.54万元的无形资产还包括富特科技2020年、2021年购买的4.86万元和213.10生产专用软件。这意味着,富特科技以几乎为零的成本,用自产软件创造了2.08亿元的营收。这不是科幻,简直就是魔术。

如果怀疑富特科技的收入和利润是虚增的,那么用几乎没有成本的软件来杜撰收入,不仅技术难度大,而且对提振收入、毛利率、净利率也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估值之家还发现,利用软件虚增业务收入似乎是近年来类似IPO公司的常见手法,这次就连富特科技也不例外。

富特科技的车载高压供电系统是否集成了发行商的自产软件?从电源模块的功能和原理来看,鉴定屋基本确定:没有!首先,从招股书中的供应商信息推断,富特科技产品的电源控制芯片应该是基于德意公司的电源芯片,充电过程的管理可以由芯片物理层的电源管理芯片来完成,即硬件层面可以实现的功能(这也是芯片发展的驱动力之一)根本不需要嵌入软件。因为电源管理过程相对简单,输入输出节点少。更有甚者,软件中嵌入的电源管理芯片会涉及到MCU或DSP芯片以及配套的缓存和内存,也会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不仅不利于降低成本,还会使电源管理复杂化,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加,甚至会涉及到电源管理软件和整车控制软件之间的数据交换、处理、控制、反馈等功能问题,也会导致电源供应商和主机厂之间大量的前期对接和中后期联调工作量问题。基于以上不专业的判断,评估机构基本可以得出结论,为电力系统安装软件完全没有必要,多余。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两轮电动车分三个阶段充电,但是我们没有在两轮电动车的充电器里找到任何软件程序。当我们拆开两轮电动车充电器的时候,会发现三段充电功能可以由一个电源芯片完成,芯片有八个脚插在双线上(而且这八个脚还没用)。当然,电动车也有外置家用充电器,但鉴定所也认为不会有软件,因为价格可以查。至于富特科技高压电源产品中的升压、配电等功能,应该是不需要软件的。另外,电动车电池充放电的流程管理是由电池的BMS系统完成的,与富特科技的车载高压供电系统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评估机构大胆得出结论,富特科技的车载高压电源产品不会有软件,其软件收入可能完全虚增。如果这个推断是真的,富特科技可能是一部恐怖电影。

4.离奇的三费比与可比公司的对比结果

招股书披露了富特科技三项支出率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对比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富特科技的三项费用对比结果呈现出低、低、低、高的规律分布,评估人员很疑惑,怎么会有一个好的企业对三项费用有这样的控制。上表中有12个对比结果,惊人的一致和规律。估价房真的是第一次看到。某一年,不是高就是低。恐怕只有将数据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富特科技才会有如此惊人一致的对比结果。那为什么富特科技会产生如此一致的对比结果呢?那么看一下富特科技与同行公司的营业净利润率对比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5.优秀的净利率指数

根据股东名册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评估机构整理了富特科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利润率对比,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富特科技的平均净利率为-6.12%,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2.39%。如果排除2019年富特科技的超低净利率,我们会发现富特科技的净利率远好于行业平均水平。上表中最有可比性的公司是唯美思和新锐科技。因为唯美思正在申请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我们暂时不把它作为单一的比较对象。如果对比新锐科技和富特科技的净利率,我们会发现上表显示,富特科技在2019年以-30.46%的净利率彻底击败了新锐科技4.53%的净利率,而在2022年上半年,富特科技以5.03%的净利率击败了新锐科技0.52%,相差超过9倍。2022年上半年,他们的产品和收入会相差无几。而且新锐科技是在创业板上市四年多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远远落后于富特科技。新锐科技的股东和管理层怎么看?

基于此,评估机构推断,在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配套行业利润不佳的情况下,富特科技仍将实现上市目标,但利润不佳甚至长期亏损肯定会对上市产生巨大(潜在)障碍,因此富特科技除了虚增营收、通过销售软件提高毛利率外,还将实现净利率对行业的超车,也就是说,以上分析的富特科技三期费用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烂2010年除外)

6.大量新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存疑。

根据富特的审计报告,富特2021年新增使用权资产(原会计准则下的租赁资产)10814.36万元,2022年上半年新增2869万元,一年半新增13683.36万元。新增使用权资产主要涉及富特在安吉投产的一期120万套车载电源项目。新增的使用权资产主要是按照富泰克的设计要求在安吉建设的厂房,无偿租给富泰克科技使用三年。审计报告显示,厂房建设费用为5353.442万元,但有些惊人的是,富泰克科技在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分别投入3089.97万元和676.17万元(共计3766.14万元)用于厂房改造。富特科技在厂房改造上花了那么多钱,甚至占到工程造价的70.35%。不知道富特科技具体是什么改造了厂房,花了这么多钱。招股书没有披露相关细节。关键是这些工厂最初都是富特科技自己设计的。富特科技要不要承认自己工厂设计的失败?还是3766.14万元厂房改造支出的真实性存疑?

此外,还有使用权资产的改良支出是计入使用权资产还是长期待摊费用的问题。如果富特科技的财务人员不知道,那么富特科技的审计人员田健没有理由不知道。因为摊销期限不同,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也会不同。

7.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隐含着巨大的信用风险。

虽然报告期内富特科技实现了营收的5倍增长,但下游造车新势力的盈利压力通过应收账款转嫁给了富特科技。富特科技收入飙升的同时,应收账款和可能的坏账压力也随之而来。富特科技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富特科技的应收账款从报告期初的8170.72万元增加到2022年6月末的27307.63万元,增长了2.4倍多。这么多应收账款只要有10-20%收不回来,富特科技的利润表就会由盈转亏。然而,在国家取消新能源汽车补贴后,福特科技客户的盈利能力被淹没了。从上面可以看出,蔚来汽车四年半的净亏损高达343.67亿元,也可以看出行业困境,客户毫不客气的通过应收账款将压力转嫁给了福特科技。

上表中,2020年富特科技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339.91万元,招股书中披露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基于未来15%的所得税税率继续适用于富特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我们可以计算出富特科技2020年计提的坏账准备约为1339.91/15%=8932.73万元,富特科技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仅为11330.56万元时坏账准备高达44.08%。更奇怪的是,富特科技在2020年度利润表中披露的信用减值损失为正64.35万元,而非负8932.73万元,差额为89327364.35=8997.07万元,近亿元不见了,成为待解之谜。鉴于福特科技下游新能源汽车客户盈利压力巨大,福特科技计提巨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足够?

总结:富特科技可能达不到创业板的上市标准。

富特科技在创业板IPO选择的上市标准为:(2)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富特科技近期2021年净利润为正,符合上市要求。正如我们上面分析的,2021年富特科技的关联公司主要依靠关键股东实现营收和利润的逆转。但如果考虑到未来科技可能虚增的软件收入对净利润的影响,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排除2021年富特科技软件收入的影响,净利润为-390.33万元,这将直接导致富特科技不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但我们还没有考虑到可能人为降低的期间成本、资产使用权的非正常摊销等差异因素。如果考虑在内,富特科技2021年及报告期的亏损可能更严重,这也将导致富特科技不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不知道富特科技的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综上所述,富特科技可能会落后于同行。在电动汽车快充功能的发展趋势下,OBC车载充电技术陷入了目前的产品局面。如果说行业内电驱动集成技术的发展是赶上了后集,富特科技面临着成长性和盈利性的巨大困境。与客户深度绑定的策略更有可能成为其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而上市可能是解决富特科技困局的最好办法。但富特科技在招股书中显示的发明专利可能存在严重失实,涉嫌软件销售收入2.08亿元,2020年坏账损失8997.07万元缺失.当然,富特科技是真的担心自己进入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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