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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多了在直播间耍酷打赏女主播5000元结果.

2023年03月11日 01: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浏览量:

一男子喝醉了酒,进入直播平台,大方地将自己仅有的5000元奖励给主播;酒醒后,男子发现钱不见了,赶紧到让胡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希望工作人员能帮他把钱拿回来。当工作人员告诉该男子他的钱不能退还时,他当场死亡.

奖励5000元后悔。

李非(化名)今年38岁。她没有正当工作,但有——看直播的爱好。

看到一些大佬挥金如土,李非也想爽一下,但是他的生活是个问题,所以他就这么想了。

几天前,李非和朋友出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当他回到家时,李非已经烂醉如泥,但他仍不忘进入工作室。看到另一个“大哥”打赏主播,李非越来越冲动。

"感谢华子大哥的礼物……"

“谢谢寻梅大哥的礼物……”

听到直播间里主播的感谢,李非忘记了自己是谁,开始像那些“大佬”一样给主播刷礼物。

反复的消费者提醒和弹出的消费者界面仍然没能引起李非的注意。一眨眼的功夫,他就把钱包里的5000元花光了。

第二天,李非醒酒后,发现了自己的消费记录,脑袋觉得有点别扭,才想起自己昨晚做了什么。

思前想后,他决定向让胡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希望能拿回奖励的钱。

成年人不能要求奖励。

李非表示,他是在酒后打赏主播的,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愿。

针对这一问题,让胡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李亢表示,打赏者通过注册成为直播平台的用户,用真金白银向直播平台充值并兑换成虚拟礼物,然后进入平台提供的直播间观看直播,将虚拟礼物发给主播,并按照主播与平台的约定进行利益分配。

打赏者在观看直播的同时,可以通过发送虚拟礼物产生的特效,增加观看体验,获得主播和其他用户的关注,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在这个过程中,打赏人、平台、主播之间形成了一种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民法典》: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打赏主播,那么网络服务合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因此,李非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索要该奖励。

本着与网络平台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态度,让胡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网络直播平台取得了联系,但平台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与康先生给出的一样:钱不退。

提醒:看直播要保持清醒。

有些市民可能会问:“李非是酒后的奖励。为什么他喝多了钱还不回来?”

律师李亢解释说:饮酒不是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你酒后惹上麻烦,你将承担很大的责任。

在此,让胡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各种网络直播层出不穷,引发了一系列网络案件,请大家提高警惕,在访问直播平台时一定要保持清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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